一、出台背景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,全面落实《强化制造业中试能力支撑行动方案》(发改产业〔2024〕2号)和《制造业中试创新发展实施意见》(工信部联科〔2024〕11号)等文件部署要求,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,由市科技局、工信局、发改委、财政局、国资委联合制定出台《关于推动新兴产业中试平台建设八条措施(试行)》。
二、主要内容
(一)强化新兴产业中试供给。主要聚焦“双碳”、新型电池、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,在武夷新区、南平工业园区建设具有产业服务和示范引领属性的产业中试平台。
(二)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。主要是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专项金融产品和服务,连续3年按照不高于其贷款利率的100%给予每个中试平台项目每年最高300万元的贴息补助。
(三)优化中试平台建设服务。主要是畅通审批通道,开展“一对一”代办服务,并对建设重大产业中试平台的企业给予厂房免租、场地装修等支持。
(四)鼓励国企参与中试平台建设。主要是支持市属国有企业投资建设产业中试平台,引入第三方专业运营机构或创新型高科技企业开展运营,制定出台正向激励政策等。
(五)强化产业基金赋能平台建设。主要是支持市绿色产业基金等国有基金支撑产业中试平台体系建设,推动重点产业领域关键共性技术、前沿引领技术、现代工程技术加快转化。
(六)积极争取政策支持。主要是统筹用好财政各类专项资金,对省级认定的产业中试创新服务平台给予支持。用好政府投资基金、地方政府专项债、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多种财政手段支持产业中试平台发展。
(七)支持平台人才引育。主要是支持产业中试平台引进一批高素质、专业化、实用型的紧缺急需型科技人才。
(八)优化中试平台创新生态。主要是积极营造支持新兴产业探索创新的氛围,做好政策的衔接配套,破解产业中试的体制机制障碍。落实尽职免责原则和容错纠错机制,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。
三、执行起止时间
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。

闽公网安备:35070202100137号